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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城区道路清洁质量的的建议(2022年市委书记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

发布时间:2023-03-29 09:14:21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100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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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扬尘,在我市四大扬尘源中占据首位。就PM10排放情况来看:2020年我市PM10总排放量6.58万吨,其中扬尘排放量4.21万吨,占PM10总排放量的64.0%。而道路扬尘排放量2.32万吨,占扬尘总排放量55.1%。(其他如工地扬尘、土壤扬尘、堆场扬尘分别占33.1%、11.4%、0.4%)。全市道路积尘负荷平均值达到1.76克/每平方米,分别是合肥3.4倍、阜阳2.3倍,毛集实验区更是超出全市平均值103.6%。今年以来,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50.6微克/立方米,排名依然靠后。其中道路扬尘占全市PM10排放量的35.3%。由此可见,道路扬尘治理是当前我市扬尘治理的重点领域。提升城区道路清洁质量,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是防治扬尘污染的有效方法。

      近年来,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对城区道路清洁工作高度重视,经过有关部门和环卫工作者艰苦努力,通过机械化洗扫和高频率洒水作业,城区道路清洁度较过去已有明显改观。但相比省内其他地市,我市城区道路清洁工作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导致清洁质量不高。

      一、清洁质量标准缺失。住建部正式发布2022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但是我市并没有根据我市道路特殊性制定符合我市道路特点的地方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标准》或《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从实际清扫保洁现状况来看,明显低于国家标准和安徽省标准,也低于周边城市标准。因缺少参照评价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规范道路清洁行为,难以保证道路清洁质量。

      二、市场化改革滞后。我市主城区道路清洁市场化作业进程缓慢,只有近年新建城市道路由招标的环卫公司负责作业,早先道路清洁由仍各区环卫处负责作业。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四区推行道路清洁市场化作业占比达到或超过50%左右,潘集区占比为40%左右。各区环卫管理机构,既是道路清洁作业单位,也是道路清洁管理单位,如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作业与监管一体不分,没有什么压力和竞争力,很难主动提高道路清洁作业水平和管理水平。反观周边城市,道路清洁市场化作业已实现全覆盖,清洁质量与监管水平全面提升。

      三、经费保障不足。目前,我市城区道路清洁作业总面积2480.99万㎡,其中环卫专业单位作业面积1047.99万㎡,市场化作业面积1433万㎡,市场化中标单价每年4.21元/平米。对比周边9个地市平均单价9.65元/平米(其中合肥13元、铜陵7.59元、马鞍山8元、阜阳8元、宿州6.5元、蚌埠8.8元),我市城区道路市场化作业中标单价明显偏低,难以保证达到清洁质量标准。另外,原来淮河以南四区市场化公司作业经费市区财政按5:5分担,由市财政按季度统一拨付实际作业经费,年底市财政与区财政进行结算。但从2021年11月份开始,市财政每季度只拨付市级所承担的50%作业经费,其余50%作业经费由区级财政直接支付,而区级财力不足,造成区财政作业经费拖欠至今未拨付,后续清洁作业难以为继。

      四、协调共治机制不畅。道路深度保洁工作涉及环卫、市政、园林、交通等多个部门。比如园林部门只负责绿化带管理不负责清理,对绿化带修整、浇水后杂物枯枝和灰泥洒落路面,清理不能及时和到位。停车位影响环卫作业,如会战路、学院路、香港街、淮滨路等路段快车道施划有停车位,洗扫车辆无法靠边作业。淮河大道、龙湖路等道路慢车道划有停车位,部分人行道装有隔离栏,保洁车辆无法靠近作业。还有绿化带及树穴内裸露黄土、车行道护栏积尘等问题也会使道路深度保洁效果大打折扣。尤其是水、电、气、线网、管道等破路施工作业频繁,给道路清洁带来重大干扰。多个部门单位往往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没有形成信息互通、协调共治的局面。

      针对上述情况与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紧出台清洁质量标准。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员、专家,进行调研论证,修定既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又符合国家或省级标准的地方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标准,系统规范我市各类道路尤其是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现道路清洁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长效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二、加快推进市场化作业。清扫保洁服务和管理脱钩,是提升清洁质量的关键一环。“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是大方向大趋势,加快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可在现有市场化基础上,用两三年时间全面推开。同时,健全道路清洁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以道路积尘负荷均值为主要考核指标,并参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指标,细化清洁服务质量监管,强化县区监管执行力。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据实核算我市城区道路清洁市场化作业单价,并参照周边地市,确保达到平均承包经费标准和平均清洁质量标准。同时,明确经费来源和拨付方式。充分考虑我市实际和各区财政资金压力,清洁经费原则上由市财政和区各支付一半,定期到账。或者以奖代补,即根据年度道路清洁考核成绩对区进行奖励性补助,促进各区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提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四、建立多方联动平台。坚持“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开展综合执法,深化条块融合,着重解决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的基本原则,由市城管部门牵头,联合住建、交通、公安交警、重点工程管理中心、市政园林以及水、电、气、电信等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多方联动网络平台,提前发布相关施工路段和施工单位信息,通报因道路与绿化损坏造成路面反复严重积尘情况,以便协商协调,及时调整清扫保洁作业、道路绿化修补方案,共同做好施工、绿化、停车路段(停车场)扬尘管控与治理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县区道路扬尘治理的督导工作,排查道路积尘和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和路段,列出重点整治清单,并根据扬尘污染源制定整治方案,定期公布督查考核结果。 (邓利平  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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