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区政府对秸秆禁烧的管理越来越严格。禁止秸秆焚烧政策对改善大气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了农作物病虫害加重、化肥农药用量增加等问题。目前,已有浙江、广西及湖南等多地探讨或实行了允许有条件焚烧秸秆的政策。因此,建议在特定条件下,考虑适当放开秸秆禁烧的限制。
一、秸秆禁烧的现状及问题
(一)大量秸秆没有有效的处理方式。秸秆打碎还田的处理方式会增加农民更多的成本,如果秸秆破碎不细,埋得不深,会影响来年的作物种植和收成。同时,秸秆还田也带来农作物病虫害加重等问题,大量庄稼被秸秆里附着的害虫啃食,导致农业减产,迫使农民加大农药的使用,引发粮食安全问题。秸秆还田还会污染农田附近水体,秸秆腐烂后产生大量有害废水,使水质浑浊、恶化,气味难闻,损害水生生态系统,同样会引发环境污染。
另外,秸秆资源化利用在农村落地实施也不尽如人意,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和设备还不完善,导致秸秆的收集、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存在很多困难和障碍,影响秸秆的利用效率和效果。
(二)严格的禁烧政策增加了大量的行政成本。每年的秸秆禁烧工作需要各级政府花费额外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给本就不富裕的地方财政雪上加霜,同时镇村干部在禁烧期间,24小时严防死守,耗费了大量镇村干部的精力。但即使这样也并不能解决秸秆焚烧的问题,有的农民宁愿冒着被罚款的风险,也要乘人不备焚烧秸秆。
二、意见和建议
为了实现有条件地放开秸秆焚烧,对有病虫害的秸秆进行焚烧,提出以下建议:
(一)合理科学规划: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秸秆焚烧计划,明确可焚烧区域、时间、条件等。在允许焚烧前,必须对秸秆进行严格的病虫害检疫,确保秸秆焚烧不会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过大影响。
(二)加强部门监管:在放开秸秆禁烧的同时,要加强对秸秆焚烧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出现大规模、无序的秸秆焚烧现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检疫标准,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检疫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检疫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假检疫等问题。
(三)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农民自觉遵守秸秆禁烧政策。在宣传中强调有条件的秸秆焚烧必须在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进行,要提醒农民在焚烧秸秆时选择合适的天气条件,避免引发火灾和空气污染。同时强调允许有序焚烧秸秆,不是放弃秸秆禁烧的政策,而是针对有病虫害的秸秆进行焚烧,避免给农户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惑。(周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